2016年3月31日,晋中市住建局对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河津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我校10#——15#、17#、18#学生公寓、西食堂、西浴室、西服务中心、民族餐厅进行了竣工验收。
首先,住建局听取了各参会单位对竣工项目的汇报,审查了各单体的竣工验收材料,并逐一对各竣工单体的工程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走访、查看,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给各施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。
随后,基建处立即召集施工单位和监理、设计、勘察、检测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,要求采取超常措施,限期整改。